华能沾化热电有限公司废水综合治理DCS扩容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为了贯彻集团公司关于节水与废水治理的工作部署,严格遵守“排污许可证” 所规定的排污条件,实现电厂水资源优化利用,使电厂水系统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完善DCS系统和SIS系统对全厂水系统主要水量的监控,实现SIS系统与运行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以便于开展各种取、用、排、耗水量等数据的检查、核对,明确用水状况,找出节水潜力所在,制定切实可行的节水控术措施和规划。
1.2 招标范围
对脱硝(或气力输灰)DCS系统扩容,在二期化学水汽及化学水处理集控室分别加装DCS系统远程机柜、拆除并改造二期化学水处理PLC控制系统,改造污水DCS控制系统、一期化学水处理控制室BTG盘,将其控制设备及监控仪表全部纳入新扩容的DCS系统管控。通过脱硝(或气力输灰)DCS系统原SIS系统通讯接口端,将新扩容DCS系统所有参数全部上传SIS系统显示,将化学水处理控制系统、污水控制DCS系统CRT画面热力流程图镜像到公司SIS系统,实现数据实时上传,满足SIS系统实时监控要求。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通用资格条款
2.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投标人在最近2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投标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7)投标人在近2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2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2.1.3同一标包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专项资格条款
2.2.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2.2.2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少2家同等及以上电力工程项目类似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2.2.3投标主体人须在投标前到现场踏勘,以熟知现场的实际情况;
2.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8年4月9日9:00起至2018年4月14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