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委托监理招标公告
二、工程概况:建设规模2×300MW燃煤发电机组,1号机组根据国家政策要求,需进行超低排放改造。1号机组改造技术路线为SCR脱硝增容提效+湿法脱硫协同除尘+湿式除尘器,具体方案为利旧原吸收塔六层喷淋为一级塔,并新增一级合金托盘加三层喷淋吸收塔为二级塔,二级塔出口新增湿式除尘器。拆除原增压风机及引风机,实施引增合一。锅炉增加低氮燃烧器,脱硝增加备用层催化剂,配套增加吹灰系统,喷氨调整及流场优化,电除尘本体及进出口烟道加固,整个工程总改造费用约6000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法律地位的要求如下:
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申请人或投标货物的国家强制性认证和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甲级资质
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
4投标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商业信誉满足下列条件:
4.1银行信用状况无不良记录;
4.2未列入各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也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不得有下列任意一种情形的法律诉讼纠纷:
5.1 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6.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6.1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2 在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6.3 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
6.4 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三、报价时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需要时必须提供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人委托书及法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四、询价文件发布信息
1.发布时间:2018年7月16日-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