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厦门抽水蓄能电站位于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境内,距同安区公路里程约20km,距厦门市区、泉州市和福州市的公路里程分别为50km、86km和276km。本工程属大(1)型一等工程,主要永久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次要永久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电站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地面开关站及下水库等建筑物组成。地下厂房内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50MW的混流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400MW。电站上水库正常蓄水位867.00m,死水位842.00m,有效库容743万m3;下水库正常蓄水位306.00m,死水位275.00m,有效库容703万m3。地下厂房采用中部布置方案,输水系统采用二洞四机的布置形式,上、下库进/出水口之间输水系统总长约2764.2m(沿1#机输水系统长度),其中引水系统长约1245.3m,尾水系统长1518.9m。
电站下库坝址下游直线距离约2km处已有地方公路X414县道经过。从X414县道至电站下库由乡道连接。X414县道与S206省道相接,通过S206省道可连接至G324国道、G15沈海高速,与全国公路网沟通,对外公路交通较为便利。电站上库与下库由乡道连接,道路弯多路窄,无法通过大型车辆。
工程区附近有鹰厦线(鹰潭-厦门)铁路经过,距坝址较近的火车站有厦门北站、杏林站和前场站,公路里程分别为43km、46km和47km。
距工程区较近的港口为海沧港,海沧区位于厦门内港西岸南部,距电站下库区公路里程约70km。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物资为水泥。
3、采购数量:
本次招标数量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及材质 |
预估数量 |
单位 |
开始采购时间 |
拟使用项目 |
备注 |
1 |
散装水泥 |
P.O 42.5 |
160730 |
T |
2018.8 |
福建厦门抽水蓄能电站 |
GB175-2007 |
2 |
袋装水泥 |
P.O 42.5 |
84950 |
T |
2018.8 |
福建厦门抽水蓄能电站 |
GB175-2007 |
|
合计 |
|
245680 |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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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一、因目前设计图纸未出,材料量为投标预算量,正式图纸到位后数量和规格会有调整; 二、要求提供资审材料(包括水泥厂家资质),正式供应前需要配合通过监理业主的审核。 |
3.1本次招标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包件内的标的物全部进行报价,不允许投标人对各包件内的标的物进行拆分。
3.2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生产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3.3业主(甲方)工程合同要求,水泥要求原产地生产,不允许采用熟料加工厂的产品,宜采用“炼石、建福、红狮、虎球、三德”品牌的产品,若为其它水泥品牌则详见后文“投标人资格要求”。
4、交货时间:2018年8月至2023年12月,按月度计划分批交货,以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5、交货地点:水电八局福建厦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1)水泥:P.O 42.5,要求符合GB/175-2007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如供货期间,国家发布新的国家标准及引用标准,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2)水泥袋上应清楚标明工厂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品种、名称、代号、强度等级、生产日期及包装年、月、日和编号。掺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的普通水泥还应标上掺火山灰字样,散装水泥应提交与袋装标志相同内容的卡片和散装仓号。如送到现场的水泥外观质量和质量经检测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招标人有权退货或拒付货款,投标人必须在3日内将不合格水泥清出现场。如因上述原因造成买方停工损失,投标人需予以违约赔偿。
(3)投标人所供水泥烧失量、细度模数、比表面积、抗压强度、凝结时间检测等应无条件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招标人的抽检。
(4)水泥进场在招标人的地磅房过磅计量。在允许磅差±3‰前提下,以招标人复磅数量为准计量。超出±3‰,双方可随时复磅,复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在提出异议期限内,应保证货物的完整性并提出相应的证明材料。
(5)散装水泥入罐最高温度不得超过6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提供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水泥)》,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的水泥产品是原产地生产的,不允许采用熟料加工厂的产品;提供的水泥产品宜为“炼石、建福、红狮、虎球、三德”品牌中的任意一家品牌,若为其它水泥品牌,生产厂家需要另外增加满足“企业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500万吨以上”的条件。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所代理的单位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销售合同、品牌代理证明材料等),且其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 2015年-至今,水泥业绩资料不少于3个(业绩是指市政或高速公路或铁路或核电或大中型水利水电主体工程使用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水泥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等证明文件;具有水泥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30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在网站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1.1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1.2填写购买招标文件开具收据信息。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份工本费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售后不退。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17746587250.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