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寄递事业部生产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零星购买—小型车辆维修招标
招标编号:ZXH0482ZB20008 招标编码:CBL_20201218_104334553
开标时间:2020-12-2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5.0万元
兴安盟寄递事业部生产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零星购买—小型车辆维修招标
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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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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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兴安盟寄递事业部生产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零星购买—小型车辆维修 |
详见招标文件 |
15万元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
2.投标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和体现“注册资金”金额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投标人近三年内(2018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 /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的;
6.投标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 /);
7.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具备机动车、电气维修资质证书或备案资料证明。
9.投标人必须有维修厂房(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维修公司
五、投标单位需提供的资料及需明确的事项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经国家工商部门批准,主要从事服务的范围,符合此次招标项目。
2.有对公账户,每次车辆维修单独结算,汇入乙方公司对公账户,实现非现金交易。
3.维修厂房(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照片及相关说明复印件3份),本次招标对象为正规公司,对无实体门店单位,经实地审查后,将取消投标资格。
4.协议认同,投标方对招标方所订立协议应给予充分认同,对不认同招标方协议的,可不参与竞标。投标单位在报名时请加以注意。
六、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