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太石等10个乡镇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太石乡、平洛镇、望关镇、长坝镇)工程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201218_547245323530649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编号:JSTY2020-KXHLZHCJGC
交易编号:A03202012160000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县太石等10个乡镇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太石乡、平洛镇、望关镇、长坝镇)工程已由康县交通局以康交发【2020】10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车购税补助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
5、工程概况:本项目按《甘肃省农村公路村道工程技术标准》(2018试行版)实施,对康县太石等10个乡镇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工程进行建设,共计里程65.111公里。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及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近3年内(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新办企业除外)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财务要求:在近3年中,投标人年平均营业额(按现值计)不应小于1000万元。投标人应证明其有能力或已拥有流动资产、可变现固定资产、信用额度和其他财务手段,以满足合同执行期的现金流量的需要及投标人履行其他合同的净收益,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新办企业除外)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根据陇交发【2020】31号文件精神,陇南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D级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活动。未纳入2019年度陇南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企业,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