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朔铁路份第3批通信 列尾主机、机车电台、列尾主机自动检测台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
新朔铁路份第3批通信 列尾主机、机车电台、列尾主机自动检测台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采 购 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朔铁路份第3批通信 列尾主机、机车电台、列尾主机自动检测台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307141,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只划分一个标段。
2.2其他: 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下表:
|
包号 |
货物名称 |
交货地点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
1 |
列尾主机 |
大准线、准池线、新准线各列尾检测点及万吨站,薛家湾列尾检修工区,点岱沟机务 |
台 |
366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到达交货地点 |
|
机车电台 |
台 |
114 |
|||
|
列尾主机自动检测台 |
套 |
22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商投标;3)投标人为列尾主机、列尾机车台生产厂家,必须同时具有双模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设备(列尾主机)、双模货列尾机车电台有效的CRCC铁路产品认证证书;以上要求需同时满足。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列尾主机(400MHz+400KHz)销售业绩至少3份,且每份业绩列尾主机销售数量均不少于50台,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相关合同及相应相应用户证明;2)投标人必须提供两条及以上重载铁路使用列尾主机,至少3份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用户证明,要求每份业绩列尾主机销售数量不少于50台。以上要求需同时满足。
(4)
(5)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由业主方出具的所投产品与朔黄线LTE-R列尾主机、列尾机车台互联互通,与国铁太原局大同站管辖的湖东站使用的列尾主机、列尾机车台互联互通的测试证明,提供以上两个互联互通测试证明。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 不接受 代理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