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卡子集镇安置区大型电子显示屏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类别:货物采购-> -> 采购主体: 政府
受白河县卡子镇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白河县卡子集镇安置区大型电子显示屏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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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金额(元) |
采购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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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白河县卡子集镇安置区大型电子显示屏安装项目 |
1 |
项 |
390000.00(其中施工费:384100.00元;其他费用:5900.00元) |
委托任务包括: 2019年我镇在卡子集镇安置区建成了2600平方米的文化广场,集镇品味得到大幅度提升,为深化移民搬迁六大融入提升行动,更好的宣传以脱贫攻坚为统揽的各项惠民政策,进一步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引导广大群众梳理新民风,养成好习惯,我镇拟在厚德广场安装42平方米电子显示屏作为永久性公共文化宣传载体。 |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截图加盖公章);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具备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20年-2020年
(08:00-12:00,14:00-18:00时)
2、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概不退还。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