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牛头店镇国庆村水土流失专项防治工程采购公告
信息类别:施工工程-> -> 采购主体: 政府
镇坪县牛头店镇国庆村水土流失专项防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镇坪县牛头店镇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镇坪县牛头店镇国庆村水土流失专项防治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
二、项目编号:ZCZX-AK-2020(18)
三、采购人
五、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新修国庆村三组岸滩防护工程100米,护地堤长100米,生态护岸1120平方米,岸顶绿化660平方米(详细请见磋商文件)
2、项目用途:用于镇坪县牛头店镇国庆村水土流失专项防治工程
3、项目性质:2020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
4、采购预算:1623160.37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提供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
3.投标企业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上述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政府采购政策落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2021年(上午-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概不退,谢绝邮寄。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