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油田2020年份物资采购计划13大类煤质活性炭(13-01-WⅡ-202012包)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201225_800000000000000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2020年份物资采购计划13大类煤质活性炭(13-01-WⅡ-202012包)招标
招标编号:LYWZ-2020-0411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
2.2招标范围: 2020年份物资采购计划13大类煤质活性炭(13-01-WⅡ-202012包),详见附件1;
2.3交货时间:按需求单位指定时间(分批)送达。
2.4交货
2.5服务要求:活性炭使用期间,供货方必须派专业技术人员,跟踪使用单位污水水质变化,及时调整产品以适应使用单位污水水质变化,确保使用单位生产稳定。
2.6质量要求:符合使用单位技术规格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本包别物资或物资类别;
3.2、若投标人为本包产品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则须提供本包产品生产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或经销授权书;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
3.4、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截图,截图应包含证书信息、获证组织基本信息、发证机构信息;
3.6、投标产品执行的标准必须满足使用单位技术规格书中第二款主要技术指标,否则否决其投标;
3.7、投标人必须提供2019年以来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投标产品检验报告(携带原件备查),检验报告中的检测数据均应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第二款主要技术指标;
3.8、投标人必须配备执行QC/T560-2010技术标准的煤质活性炭运输车辆,并且内部要有与炭仓配套的硫化床及空压机配套装置,空压机参数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空压机的技术参数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车辆、空压机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否决其投标;
3.9、投标人必须提供2019年以来本企业投标产品在石油石化行业PACT或PACT+WAR(活性炭加活性污泥、活性炭回收装置)污水达标外排现场工业应用情况的合格证明,证明应包含项目概况、处理工艺、使用情况、使用效果、联系人及电话、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本企业投标产品用于PACT或PACT+WAR污水达标外排的销售合同及增值税发票彩色扫描件,开标时应携带合同及增值税发票原件备查。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法律、法规等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0年至2020年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