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开发项目(二期)东龙园纬一路及经六路道路工程—经六路(No.2标)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招标编号:GXZA-2020-G2-012 招标编码:CBL_20201230_104518110
开标时间:2021-02-0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4514.557万元
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开发项目(二期)东龙园纬一路及经六路道路工程—经六路(No.2标)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开发项目(二期)东龙园纬一路及经六路道路工程—经六路(No.2标) 已由贵港市覃塘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开发项目(二期)东龙园纬一路及经六路道路工程—经六路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覃发改投资【2020】10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贵港市覃塘区建设投资发展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
项目编号:GXZA-2020-G2-012
建设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约4514.557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4066.87万元,设计费为41.00万元,暂列费用为406.687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580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1.设计阶段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2.施工阶段的经备案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9}26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无。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