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2020年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类别:货物采购-> -> 采购主体: 政府
受平利县林业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平利县2020年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安康-2021-001
三、采购人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项目概况: 此工程共分两个标段:一标段为封山育林工程1万亩,实施地点分别为老县镇、八仙镇各5000亩,资金100万元;
二标段为人工造林1000亩,实施地点为八仙镇,资金50万元。(其他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 用于平利县2020年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1500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林业项目施工、园林景观施工或提供林业项目相关服务等;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相关部门进行通告处罚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出至招标截止时间内,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红色公章)附在招标响应文件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近三年被相关单位进行通报处罚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文件时请将本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陕西省 平台投标回执单截图及以上特定资格要求(1)-(4)项原件及彩色扫描件二套到代理机构进行报名确认,报名资料必须备注清楚项目名称、标段号),扫描件均需加盖单位原色公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1年00至2021年00
(北京时间08:00-12:00,14:00-时,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概不退换,谢绝邮寄。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