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广普谢氏民居保护修缮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210104_800000000000000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
璧山区广普谢氏民居保护修缮工程(第二次)施工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璧山区广普谢氏民居保护修缮工程(第二次)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20〕1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文物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市级专项资金和区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196.383713万元。
2.4 招标范围:
2.4.1包括:《璧山区广普谢氏民居保护修缮工程施工设计图》、《谢唯进旧居保护维修工程-主体修缮图(电气部分)》、《设计说明》。
2.4.2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地方,按以下原则实施:
(1)建筑垃圾、余方弃置外运运距由广普运至江津建筑垃圾场按40km考虑,场内运距按人力运输90m考虑。
(2)椽子、桷子、屋面板、企口木楼板、梁、木檩、梁枋、木门、木窗、木栏杆、木楼梯所有木材表面均刷防腐涂料、防火漆和桐油各两遍。
(3)屋面卷材厚度按3mm实施。
(4)小青瓦利旧工程量按拆除工程量的5%考虑。
(5) 院外排水沟均按新修考虑,院内新修排水沟按48m实施,清理疏通排水沟按72m考虑。
(6)散水具体做法:素土夯实+80mm厚三合土垫层+300*150*750mm青石地面。
(7)青条石地面铺装具体做法:素土夯实+80mm厚三合土垫层+300*150*750mm青石地面。
(8)木材表面均为刷土漆三遍,基层并做打地仗,一麻五灰处理。
(9)仿古照明筒灯按离地2.4m高吊装实施。
(10)梁、檩、枋木材种类为柏木,其余屋面木构件木材种类为杉木。
(11)补配铺装所有石材均为青砂石。
(12)修复归安石梯步、石柱、柱础石、石质构件均为青砂石。
2.4.3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工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必须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业务范围含古建筑维修保护及石窟寺和石刻)。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投标人满足以下情形: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2015年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有与本招标项目在合同金额、工程类别相似的1个及以上项目业绩(以上全部信息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
工程类别: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或以上文物保护修缮工程
须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工程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经查询上述资料或工程业绩系伪造,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无条件终止施工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招标人损失的,追究其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同时投标人需提供该业绩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证明:由投标人自行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文物局综合行政管理平台”( /#/Industry/National-cultural)信息查询并打印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述资料无法体现业绩规模、类别特征的,应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予认定,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时间:2021年10时00分开始受理,2021年11时00分停止受理。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