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机公司-大庆
招标编码:CBL_20210105_629572085454848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重机公司-大庆桩基项目--管桩采购招标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 大庆经开区桩基项目管桩材料采购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CNCEHMC-WZ-2021-02)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 大庆经开区桩基项目部(招标编号:CNCEHMC-WZ-2021-02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材料(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698号);
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大庆市让胡路区方晓工业园区开元大街西侧,为建筑桩基工程。
详细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公司所属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允许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进行投标。
(2)、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
(3)、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4)、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1.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6)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是否需要使用CA:是。
5.1本次招标文件仅以电子版方式发布。
5.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