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二标)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210105_104534319
开标时间:2021-01-2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
望谟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二标)
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谟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二标)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望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字﹝2019﹞30号”批准实施,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
项目投资:760万元。
交货期及工期要求:交货期为45天。安装、调试工期为90天。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验收周期为15天。
招标范围:完成招标人提供采购清单内的电梯设计、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前期土建跟踪、配合、安装、调试、验收、24个月的免费质保及维保、培训及其他相关服务等。本次电梯采购及安装的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可以是设备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A、如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应同时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设备;提供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
B、如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设备。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上述资质均须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和制造商公章。
注:本项目同一品牌电梯只可接受一家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参与投标;本项目代理商前来投标的只可代理单一品牌电梯。
3.2、
3.4、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