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工程)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210111_2001002001001202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第一章招标
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工程)(项目名称)招标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高新开委项【2018】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 招标范围:①废气收集处理(生物滤池除臭):针对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粗格栅、调节池、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等产生废气的建(构)筑物进行加盖密封,收集废气并进行处理。②备用电源发电机组。
2.4施工期限:90日历天(不包含二次深化设计时间)。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设计文件所要求达到的质量、功能要求。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3.1.1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
3.1.4 至今完成1个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类似业绩和1个环保工程施工类似业绩。
3.1.5 财务要求:近1年财务无亏损。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成员单位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投标由不得超过2家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编制、签署、授权、承诺、盖章、递交等。投标文件中除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联合体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需联合体各方各自签署、盖章外,其他需签署、盖章的地方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完成。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