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210220_11174017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黔西电厂、茶园电厂、纳雍电厂等。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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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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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21-HD-GZJY-0000-1-0017-1/6 |
06.鸭溪电厂1~4号机主机生产区域视频监控系统改造 |
拆除原1-4号机主机生产区域视频监控系统摄像机、网络通讯等设备,根据生产现场实际监控需求重新安装数字摄像机180个,显示屏7290mm×1370mm两块,录像存储时间不少于30天,含通信电缆铺设等。含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
合同签订后60个自然日内所有改造需要的设备及零部件到达现场,现场施工工期为工作票办理开工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本项目1个单元机组所有改造工作,达到设备正常运行条件。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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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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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06.鸭溪电厂1~4号机主机生产区域视频监控系统改造 |
(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3.经营状况良好。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 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 6.施工部分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7.投标人若施工部分分包,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分包单位的资格文件(包括:企业简介、业绩、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荣誉证书、近 3 年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情况的声明函等)供招标人评标时审查。若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更换该施工分包商,如更换施工分包商,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8.投标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9.投标方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0.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