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屏县2018年度朱家场镇、平溪街道办事处、皂角坪街道办事处、大龙镇、新店镇等34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玉屏侗族自治县水务局以玉水呈【2017】1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玉屏侗族自治县农村水利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新建、改造、维修、配套完善玉屏县农村饮水。
2.2建设
2.3工程概算总投资:1076.73万元。
2.4招标范围及规模:建设工程施工、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机电结构设备及安装、临时工程等。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公示的企业。
3.3、凡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未在()中公示的企业,请严格按照贵州省水利厅黔水建【2017】12号文要求完善企业信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2018年 4 月 13 日09:00时至2018年 4 月 19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采取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在站( )下载获取。
4.2招标文件各标段售价500元/套,图纸及其它资料1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5月 8 日 09:30 时止,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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