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集团煤制油化工2018年2月循环氢压缩机组、酯化循环气压缩机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能源集团煤制油化工2018年2月循环氢压缩机组、酯化循环气压缩机组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 神华物资集团 ,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205345。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循环氢压缩机组、酯化循环气压缩机组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包号 |
品目号 |
物料描述 |
参考型号 |
数量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址 |
1 |
1-1 |
循环氢压缩机组 |
详见技术要求 |
2套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
神华榆林能源化工 |
1-2 |
酯化循环气压缩机 |
详见技术要求 |
2套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设备的专业制造商,投标厂商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合同业绩清单。
(5)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至少2台套合成气(CO+H2)制乙二醇装置(上海浦景化工技术股份 专利商)酯化循环气压缩机签字版供货合同(含技术附件)的复印件。
(6)投标人投标时,设备配套的凝气式汽轮机需提供至少2台套10000KW及以上签字版供货合同(含技术附件)的复印件。
(7)投标人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5日上午9时至2018年9月12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cn)完成注册后才可购买招标文件;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在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7室完成注册后在国华投资大厦608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卖:
网上购标:请登录( ),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后,提交购标申请;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快捷支付、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见首页右侧下方“常见问题”栏目的《投标人如何购买标书》或投标人业务系统帮助中心中下载的操作手册),请投标人务必于购标申请通过后72小时内完成付款操作,否则无法完成缴费流程,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后果自负。投标人购标时,需要登记或变更准确的发票信息和邮寄地址,神华国际工程 将根据投标人在招标网上的登记信息统一开具并邮寄发票。如因登记信息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5日15时0分, 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未按规定途径获取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shen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