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采油厂2020-2021年油泥砂无害化处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00923_1576032465580032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清河采油厂2020-2021年油泥砂无害化处置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清河采油厂2020-2021年油泥砂无害化处置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胜利油田 清河采油厂批准实施,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清河采油厂2020-2021年油泥砂无害化处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
2.2建设
2.3合同估算金额:1000万元。
2.4服务周期:2020年至2021年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标段招标范围:收集、转移、处置清河采油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等危险废物。
(1)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24小时内到达清河采油厂,对危险废物进行安全收集、转移并合法处理处置。中标人对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及处理处置过程的安全环保管理负全责。
(2)应对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处置过程满足相关国家标准要求。其中:焚烧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物化处置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9078-1996)标准要求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标准要求,填埋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 )以及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3)对危险废物安全妥善安全收集、转移并合法处置,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排放达到企业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中要求的排放标准。
(4)应提供危险废物转移联单、GPS行车路线、卸车影像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大类、子类代码071-001-08);
(3)2019年以来有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处置业绩;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人员资格要求为:
项目经理持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有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处置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网上报名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景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