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5,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淮安纬二路(铁云路-规划高铁线路)、经十四路(纬二路-翔宇大道)污...,所属区域:江苏-淮安,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编号:3208031704250201,招标文件售价:305,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0]纬二路(铁云路-规划高铁线路)、经十四路(纬二路-翔宇大道)污水管道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3208031704250201 | 项目名称 | 纬二路(铁云路-规划高铁线路)、经十四路(纬二路-翔宇大道)污水管道工程 | ||||||||||
| 标段编号 | 3208031704250201-BE-001; | 标段名称 | 纬二路(铁云路-规划高铁线路)、经十四路(纬二路-翔宇大道)污水管道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5月2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6月16日 |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编号:淮财代[2017]33号 1.招标条件 本纬二路(铁云路-规划高铁线路)、经十四路(纬二路-翔宇大道)污水管道工程,已由淮发改审字[2017]81号批准进行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纬二路(铁云路-规划高铁线路)和经十四路(纬二路-翔宇大道); 2.2项目规模:纬二路污水管道工程(铁云路-规划高铁线路)包含DE630PE管非开挖牵引管施工503米、DE560PE管非开挖牵引管施工1939米、DE450PE管非开挖牵引管施工665米、DE560PE管大开挖施工9米、DE450PE管大开挖施工171米及相应的检查井;经十四路污水管道工程(纬二路--翔宇大道)包含D800顶管80米,D800钢筋混凝土管道400米、D600钢筋混凝土管道930米,D400钢筋混凝土管道454米及相应的检查井、沉井。(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纬二路(铁云路-规划高铁线路)、经十四路(纬二路-翔宇大道)污水管道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监理服务期限要求:工期约10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4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内(提供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有效的企业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并提供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4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5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拟选派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且提供企业2016年 7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总监的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投标时相关人员需按以上要求配备,中标后主要管理人员均需符合苏建建管[2014]701 及其相关文件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书)。 3.8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报名及投标时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6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9投标人必须具备企业信用报告的等级为BBB及以上,各投标企业需提供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或《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建筑施工类2017年版)》所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需经淮安区信用办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3.10 其它要求: / ;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定标。
5.2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3企业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江苏CA数字证书”,完善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 注:关于“江苏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完善诚信库相关流程详见“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指南(http://www.jszb.com.cn/JSZB/bszn/)”。 注: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澄清的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看、下载相关文件。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李仕龙联系,电话:18360702913。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投标人需在网上投标文件中和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中,提供自行录入诚信库并经公示的资格审查材料的链接(承诺书、财务审计报告及信用报告无法提供链接的除外);承诺书、信用报告等所有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包括链接到诚信库中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均需将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评标时,不再接收原件材料。投标人未提供必要的在诚信库中经公示的证明材料链接和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的均不予认可。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 9 时/ 分,网上递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淮安区华西路63号)开标一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区华西路18号 地 址: 淮安区国际商城A3号楼6楼 联 系 人:刘 工 联 系 人: 甘女士 电 话:0517-85201579 电 话: 0517-85983788 传 真: 网 址:cjzxgs.com 项目经办人证号:CT201432002511(签字) 招标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O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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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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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 特殊公告[0]
招标公告 编号:淮财代[2017]33号 1.招标条件 本纬二路(铁云路-规划高铁线路)、经十四路(纬二路-翔宇大道)污水管道工程,已由淮发改审字[2017]81号批准进行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纬二路(铁云路-规划高铁线路)和经十四路(纬二路-翔宇大道); 2.2项目规模:纬二路污水管道工程(铁云路-规划高铁线路)包含DE630PE管非开挖牵引管施工503米、DE560PE管非开挖牵引管施工1939米、DE450PE管非开挖牵引管施工665米、DE560PE管大开挖施工9米、DE450PE管大开挖施工171米及相应的检查井;经十四路污水管道工程(纬二路--翔宇大道)包含D800顶管80米,D800钢筋混凝土管道400米、D600钢筋混凝土管道930米,D400钢筋混凝土管道454米及相应的检查井、沉井。(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纬二路(铁云路-规划高铁线路)、经十四路(纬二路-翔宇大道)污水管道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监理服务期限要求:工期约10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4万元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有效内(提供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有效的企业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并提供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4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5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拟选派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且提供企业2016年 7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总监的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投标时相关人员需按以上要求配备,中标后主要管理人员均需符合苏建建管[2014]701 及其相关文件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书)。 3.8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报名及投标时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6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9投标人必须具备企业信用报告的等级为BBB及以上,各投标企业需提供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或《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建筑施工类2017年版)》所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需经淮安区信用办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3.10 其它要求: / ;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定标。
5.2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3企业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江苏CA数字证书”,完善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 注:关于“江苏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完善诚信库相关流程详见“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指南(http://www.jszb.com.cn/JSZB/bszn/)”。 注: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澄清的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看、下载相关文件。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与网上投标,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李仕龙联系,电话:18360702913。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投标人需在网上投标文件中和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中,提供自行录入诚信库并经公示的资格审查材料的链接(承诺书、财务审计报告及信用报告无法提供链接的除外);承诺书、信用报告等所有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包括链接到诚信库中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均需将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评标时,不再接收原件材料。投标人未提供必要的在诚信库中经公示的证明材料链接和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的均不予认可。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 9 时/ 分,网上递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3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淮安区华西路63号)开标一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江苏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区华西路18号 地 址: 淮安区国际商城A3号楼6楼 联 系 人:刘 工 联 系 人: 甘女士 电 话:0517-85201579 电 话: 0517-85983788 传 真: 网 址:cjzxgs.com 项目经办人证号:CT201432002511(签字) 招标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O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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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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