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滨海县滨海港投资开发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5,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盐城滨海港港城建设工程项目滨海港安置小区二期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所属区域:江苏-盐城-滨海县,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滨海县滨海港投资开发公司,招标编号:3209221701110103,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0]滨海港港城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3209221701110103 | 项目名称 | 滨海港港城建设工程项目 | ||||||||||||||||||||||||||||||||||||||||||||||||||||
| 标段编号 | 3209221701110103-BE-001; | 标段名称 | 滨海港安置小区二期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5月2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6月2日 | ||||||||||||||||||||||||||||||||||||||||||||||||||||
| 公告信息 |
滨海港安置小区二期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滨海港安置小区二期工程项目已由滨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滨发改审【2017】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滨海县滨海港投资开发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滨海港安置小区二期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滨海县滨海港经济区 2、工程规模:滨海县滨海港安置小区二期工程共46栋楼(总建筑面积约50472.2平方米)和周边沥青砼城市支路(面积约19525m2)以及景观工程,其中土建工程和城市支路工程已选定承包人,合同价分别为:6432.425525万元,957.814264万元(总投资约9000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 2、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3)投标项目负责人2014年1月1日(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以竣工合格证明为准)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① 投标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有效期自2014年1月1日(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以下三项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合格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须经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加盖备案章,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未加盖备案章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必须明确业绩工程已经过备案并注明备案时间;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合格证明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总监理工程师,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总监业绩。 ② 投标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非投标人独立承接的,不予认可。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5)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专业应配置齐全(不少于10名),年龄结构合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① 专业监理工程师4名,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其中市政、给排水专业不少于3人。 ② 监理员:至少6名,必须具有同上述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样资格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证书》。 ③ 造价控制类监理工程师1名,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该人员可由上述专业监理工程师兼职,也可另外配置。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配备标准。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专业(所学专业),以注册证书或岗位证、考试合格证上专业(所学专业)为准。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专业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认可。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并在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登记备案。 省外监理人员从业资格按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件规定执行。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进入江苏承接监理业务统一通过“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进行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投标时须提供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核验盖章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验汇总表》;省内(盐城市外)工程监理企业跨区域承接工程监理业务的按苏建建管【2013】534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他地方性法规与之相冲突的,以苏建建管【2013】534号文件规定为准。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授权)、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在其它在建工程项目中未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总监理工程师无担任项目总监的书面证明(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任总监项目处理;在项目建设期间不得同时担任或兼任其他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接受招标人的日常考勤管理【以被变更的监理工程师作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加本项目投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标后不得更换;4)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带介绍信到投标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自行办理,也可将网上查询的截图上传至系统,查询地址为: http://218.94.117.252:1230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日历天内查询结果有效)。 四、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6月12日 2.领取地点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3.招标文件价格:售价¥305.00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19日15:00 时整 (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六、 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否则,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2、本项目杜绝任何形式的挂靠,严禁分包。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挂靠,将取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清退出滨海市场,打入黑名单。 3、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开标三天前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4、投标单位中标后,投标文件中拟派人员全部押证监理,待工程竣工后再予返还(企业人员证书留存期间,如证书需要进行年检、资质升级、变更登记、换证等,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借出证书)。 5、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单位: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若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付款方式: 本工程监理费实行分期付款。具体付款时间及幅度由招标、中标人根据投标书的收费方式和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确定,项目监理服务费暂时以施工阶段各专业工程的中标价总和×中标费率为计算基数进行支付,招标人约定初步付款计划如下(招标人保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1)每季度按已完工程款乘以监理人的报价费率乘以60%支付进度款; (2)在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综合验收通过,监理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完成竣工备案,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以审计结论为结算依据,在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十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向监理人付至本合同工程全部监理服务费的80%; (3)余款(20%)作为监理人监理工作内容的工程保修阶段对工程的质量缺陷监理服务费,质量缺陷监理服务费在工程质保期后十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完毕(无息)。 双方约定监理费用的结算方法:结算价=工程中标价×中标费率。 七、评标办法 (一) 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7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监理服务期限、质量、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作无效标书处理。
(三)详细评审 投标报价 (100分) 1、本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投标报价等均指投标人对应于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收费基准价报出的百分率。 2、有效投标报价: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确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为有效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不参与评标。 3、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下列两种方法中的一种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3.1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95%、96%、97%、98%。 计算算术平均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2方法二: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上式中,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1 的取值范围为97%、98%; Q1=1-Q2, Q2 的取值为35%;B为招标控制价, K2 的取值为 80% 。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①.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②. 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报价不参与A值的计算。 4、报价得分计算 4.1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评标基准价1%的扣0.6 分,每低评标基准价1%的扣 0.3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四)其它 1、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会如发现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不足3个,使得投标缺乏竞争的,评委会可以决定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当依照规定重新招标。 2、本评标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sggzy.gov.cn/)、滨海县招标采购信息网(http://www.bhzb.gov.cn/)上发布。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应以书面方式向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提出。 联系人:赵尚海 联系电话:0515-84198006 传真:0515-84198978。 地址: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7楼1703室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应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滨海港投资开发公司 地 址:滨海县滨海港经济开发区商务中心 联系人:梁 益 电 话:1381320854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建高 电 话:15365689193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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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 特殊公告[0]
滨海港安置小区二期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滨海港安置小区二期工程项目已由滨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滨发改审【2017】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滨海县滨海港投资开发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滨海港安置小区二期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滨海县滨海港经济区 2、工程规模:滨海县滨海港安置小区二期工程共46栋楼(总建筑面积约50472.2平方米)和周边沥青砼城市支路(面积约19525m2)以及景观工程,其中土建工程和城市支路工程已选定承包人,合同价分别为:6432.425525万元,957.814264万元(总投资约9000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 2、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3)投标项目负责人2014年1月1日(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及以上(以竣工合格证明为准)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① 投标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有效期自2014年1月1日(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以下三项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合格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须经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加盖备案章,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未加盖备案章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必须明确业绩工程已经过备案并注明备案时间;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合格证明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总监理工程师,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总监业绩。 ② 投标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非投标人独立承接的,不予认可。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5)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专业应配置齐全(不少于10名),年龄结构合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① 专业监理工程师4名,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其中市政、给排水专业不少于3人。 ② 监理员:至少6名,必须具有同上述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样资格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证书》。 ③ 造价控制类监理工程师1名,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该人员可由上述专业监理工程师兼职,也可另外配置。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配备标准。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专业(所学专业),以注册证书或岗位证、考试合格证上专业(所学专业)为准。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专业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认可。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并在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登记备案。 省外监理人员从业资格按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件规定执行。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进入江苏承接监理业务统一通过“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进行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投标时须提供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核验盖章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验汇总表》;省内(盐城市外)工程监理企业跨区域承接工程监理业务的按苏建建管【2013】534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他地方性法规与之相冲突的,以苏建建管【2013】534号文件规定为准。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授权)、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在其它在建工程项目中未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总监理工程师无担任项目总监的书面证明(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任总监项目处理;在项目建设期间不得同时担任或兼任其他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接受招标人的日常考勤管理【以被变更的监理工程师作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加本项目投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标后不得更换;4)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带介绍信到投标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自行办理,也可将网上查询的截图上传至系统,查询地址为: http://218.94.117.252:1230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日历天内查询结果有效)。 四、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6月12日 2.领取地点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3.招标文件价格:售价¥305.00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19日15:00 时整 (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六、 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否则,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2、本项目杜绝任何形式的挂靠,严禁分包。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挂靠,将取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清退出滨海市场,打入黑名单。 3、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开标三天前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4、投标单位中标后,投标文件中拟派人员全部押证监理,待工程竣工后再予返还(企业人员证书留存期间,如证书需要进行年检、资质升级、变更登记、换证等,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借出证书)。 5、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单位: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若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付款方式: 本工程监理费实行分期付款。具体付款时间及幅度由招标、中标人根据投标书的收费方式和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确定,项目监理服务费暂时以施工阶段各专业工程的中标价总和×中标费率为计算基数进行支付,招标人约定初步付款计划如下(招标人保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1)每季度按已完工程款乘以监理人的报价费率乘以60%支付进度款; (2)在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综合验收通过,监理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完成竣工备案,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以审计结论为结算依据,在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十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向监理人付至本合同工程全部监理服务费的80%; (3)余款(20%)作为监理人监理工作内容的工程保修阶段对工程的质量缺陷监理服务费,质量缺陷监理服务费在工程质保期后十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完毕(无息)。 双方约定监理费用的结算方法:结算价=工程中标价×中标费率。 七、评标办法 (一) 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7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监理服务期限、质量、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作无效标书处理。
(三)详细评审 投标报价 (100分) 1、本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投标报价等均指投标人对应于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收费基准价报出的百分率。 2、有效投标报价: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确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为有效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不参与评标。 3、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下列两种方法中的一种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3.1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95%、96%、97%、98%。 计算算术平均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2方法二: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上式中,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1 的取值范围为97%、98%; Q1=1-Q2, Q2 的取值为35%;B为招标控制价, K2 的取值为 80% 。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①.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②. 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报价不参与A值的计算。 4、报价得分计算 4.1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评标基准价1%的扣0.6 分,每低评标基准价1%的扣 0.3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四)其它 1、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会如发现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不足3个,使得投标缺乏竞争的,评委会可以决定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当依照规定重新招标。 2、本评标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sggzy.gov.cn/)、滨海县招标采购信息网(http://www.bhzb.gov.cn/)上发布。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应以书面方式向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提出。 联系人:赵尚海 联系电话:0515-84198006 传真:0515-84198978。 地址: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17楼1703室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应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滨海县滨海港投资开发公司 地 址:滨海县滨海港经济开发区商务中心 联系人:梁 益 电 话:1381320854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建高 电 话:15365689193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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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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