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韵路(临江大道—华观路)道路及周边整治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穗天发改函[2017]252号、穗天发改函[2017]309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天河区公路管理站现对科韵路(临江大道—华观路)道路及周边整治提升工程施工监理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科韵路(临江大道—华观路)道路及周边整治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公路管理站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20-8557644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20-8364011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5536908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南起花城大道东延线隧道(K0+722),北至华观路。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项目总投资17159.1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4223.28万元。 五、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项目全长5.78km,为城市主干道。建设内容主要涉及道路、桥隧、交通、排水、景观、照明等六个专业工程,具体包括:道路整治修复32.7万平方米;道路沿线排水管沟工程;琶洲大桥北岸桥下空间、黄埔大道立交、中山大道立交、广园快速路立交、北环立交、华观路交叉路口等节点空间改造及主要桥隧的涂装整饰工程;部分路段的管线迁移;绿化景观工程、交通标示系统升级及部分路段的照明改造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3、监理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工作。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7年 5月 26日至 2017年 6月2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7 年 5月 26 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7 年 6 月 2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2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3、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公路管理站,异议受理电话:020-85576440,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中166号。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om.cn)及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公路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 5月 25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科韵路(临江大道—华观路)道路及周边整治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