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06,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舟山普陀黄兴岛交通码头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所属区域:浙江-舟山-普陀区,所属行业分类:勘察设计,采购业主:”,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普陀黄兴岛交通码头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普陀黄兴岛交通码头改扩建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普陀区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舟山交通网(http://www.zsjtw.gov.cn)、舟山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zsztb.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拟建项目位于普陀区东极黄兴岛,建设规模为在现有交通码头原位置基础上向海侧延伸改扩建500总吨级泊位1个,码头平台长70.0m,宽12.0m;新建候船楼200m2等相关配套工程。
2.2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为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的审核、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安全风险评估、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2.3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计划安排
(1)合同签订后10天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外业勘测与地质勘察指导书,报发包人批准;合同签订后20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0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4)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2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5)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份数按需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份数按需提供);
(6)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份数按需提供);
(7)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12个月;缺陷责任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运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6日~2017年6月12日在舟山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zs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招标投标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ztb.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供与注册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送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登记,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联系方式: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或者客服电话4008503300 。
4.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6月27日9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三楼交易大厅。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出席。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舟山交通网(http://www.zsjtw.gov.cn)、舟山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zsz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舟山市普陀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四号楼(西)4楼
联系人:童先生
联系电话:0580-3055318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新城中浪国际大厦B座10楼
联系人:黄彬彬
电 话:13868223189
传 真:0580-2189255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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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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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运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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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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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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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成功地完成过一座500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的勘察设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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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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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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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年及以上勘察设计相关工作经验, 2012年1月1日以来主持过一座500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的勘察设计任务;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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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工程 分项负责人 |
1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勘察设计相关工作经验,2012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座500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勘察设计的码头工程分项负责人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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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质勘察 分项负责人 |
1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5年及以上勘察设计相关工作经验,2012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座500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勘察设计的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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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分项 负责人 |
1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门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2012年1月1日以来担作过一座500 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勘察设计的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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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服务工作 负责人 |
1 |
由负责本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码头分项负责人担任。 |
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县级及以上法院判决书认定行为和出具时间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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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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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1年公布的投标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或者无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1年公布信用等级时,交通运输部最新1年公布的投标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
注:投标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县级及以上法院判决书认定行为和出具时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