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HCJS漳招字【2017】003 号 |
| 开标时间:2017-07-03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业主名称: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 |
| 所属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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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电子招标)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一期改造工程(景观)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一期改造工程(景观) 已由 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 以 漳台经 〔2015〕24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多渠道筹集 ,招标人为 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桥头村,洪岱路以东、角江路以南、湖东路以北地块 ; 2.2.工程建设规模: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一期改造工程位于角美镇桥头村,实际用地面积94.86亩(合632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55056.7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社区活动中心、幼儿园等,地上由十二栋三十二层的高层住宅,一栋三层的幼儿园,地下一层设有机动车停车库、非机动车库、设备用房;本次招标范围为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一期改造工程的景观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小区内景观园林建筑、绿化种植、景观电气、夜景工程、景观给排水等小区配套工程,本项目景观工程总投资约为1300万元。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 人民币壹仟零玖万捌仟伍佰贰拾陆元(含暂列金陆拾万元,不含甲供苗木价格) 〔小写:10098526元(含暂列金60万元,不含甲供苗木价格)〕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一期改造工程的景观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小区内景观园林建筑、绿化种植、景观电气、夜景工程、景观给排水等小区配套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招标最高限价: 人民币壹仟零玖万捌仟伍佰贰拾陆元(含暂列金陆拾万元,不含甲供苗木价格) 〔小写:10098526元(含暂列金60万元,不含甲供苗木价格)〕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年 ,其中, 绿化苗木养护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年。 2.6.标段划分: / ; 2.7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福建省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2 .本要求投标人 为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或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建筑业企业。 3. 3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 4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投标人因不再 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 5 .本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6 . 本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 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12年3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项建安造价1000万元或以上住宅小区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业绩 。 3. 8 .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 9 .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 10. 根据 漳 台管办 〔 201 7 〕 14 号文《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 实施 意见》文件精神,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为 漳州台商投资区 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 采用 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令第 20号、漳政办【2012】222号文等相关文件 。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7 日至 2017 年 6 月 11 日,用已经激活并 审核通过的 CA通过 HTTP://www.zzgcjyzx.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 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 V5.0 打开。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台商投资区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 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K值) , K取值范围为 11.00 %~ 12.99 %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 年 6 月 30 日 1 6 : 00 时(含)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贰拾万 元整 (¥ 200000 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行: 漳州农商银行台商投资区支行 账 号: 9080 2170 1001 0000 1996 57 注: 1.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否则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保证金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投标人需考虑银行之间汇款所需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达指定的账户,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一份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现场不予受理现金缴纳保证金,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已按《漳行政 〔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闽建筑 〔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3 日 9:00 时 ,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 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提交地点为 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角美动车站对面) 。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3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需到场签到参加开标会。项目负责人须持职称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8章)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电子投标文件(光盘)、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如有采用年度保证金的还应提交年度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 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上发布 。 9.监督部门: ( 1 ) 漳州台商投资区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96-6776356 ( 2 ) 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 联系电话: 0596-678681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广场 5楼 联系人: 许工 电话: 0596-6265386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 A座1110号 电子邮件: huachunzbdl@163.com 电话: 0596-2161638 联系人: 小 邹
交易中心名称: 漳州台商投资区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 : 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角美动车站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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