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江西神华九江电厂新建工程管道减振降噪外护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国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国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CSIEZB170505066。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江西神华九江电厂新建工程管道减振降噪外护(汽机房182个、汽机房342个,化水车间14个)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或认证范围包括本次投标设备;
(2)投标人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以内的本次投标产品合同业绩(至少有2台套1000MW及以上装机容量电厂业绩),提供合同(提供合同封面、货物明细及合同签字盖章页)以及合同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AAA等资信等级证书),投标人在近五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无不良行为。
(6)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7)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中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售后不退。购标途径详见“招标公告后附说明”,支付招标文件费完成后,投标人可登陆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7 年 06 月 14 日至 2017 年 06 月 19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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