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怒江泸水供电局应急发电车日常维护修理(2)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受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怒江供电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怒江供电局怒江泸水供电局应急发电车日常维护修理”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服务单位(以下简称:谈判申请人)。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二、谈判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怒江供电局怒江泸水供电局应急发电车日常维护修理(2)
2、项目编号:0006200000008371
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4、采购范围及内容:对怒江泸水供电局管辖的两台应急发电车(发电部分)进行定期保养、维护。
5、项目地点:怒江州。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7、服务质量要求:工作质量满足采购技术要求,未涉及部分应不低于现行国家、行业、南方电网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怒江供电局的有关标准及要求。
8、标段划分:本项目仅设置一个标段。
三、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
3、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2015年以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类似业绩(生产、制造、维护、保养),不少于2项,需附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5、谈判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的不接受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谈判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谈判申请人请于2017年06月14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06月16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