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株洲县法院片区棚户区排水设施改造工程 已由 株县发改复[2016]99 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株洲县 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GSG-ZB-20162297
2.2 项目名称:株洲县法院片区棚户区排水设施改造工程
2.3 建设地点:株洲县法院片区
2.4 规模:新建6条雨污排水管道,总长度1730米,管径500-1500mm,并对漉浦广场管道及下游西山岭排渍站管道进行清淤,路面破坏恢复。造价约570万元。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一次交验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保修。
2.8 招标范围: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9 付款方式: 按形象进度竣工验收付合同价款60%,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并且经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出具审计报告后付满工程总造价95%,余款5%留作保修金,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办理退还保修金手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1人)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1人)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证书;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具备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报名时所需提交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7)专职安全员的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8)施工员证和质量员证、(9)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10)养老保险证明(须经劳动保障部门盖章)、
上述资料需验原件,并递交三份复印件。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 择优选择9家投标人入围;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的第九条(四)“按评审计分从高至低排序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数量5家的合格投标人直接入围;其他的入围投标人由招标人从其余的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产生”。
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开标后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的第九条(一)“确定所有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
4.3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 号 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Ⅱ ”。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壹拾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如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被冻结,须提交申请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其他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并提供法院出具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复印件。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关于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规定,并严格执行,防止投标保证金缴纳出现失误。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株洲县招标投标管理局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渌口支行
银行账号:4300 1508 1620 5250 1263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报名时间:2017年6月8日-6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
上午9:00分--11:30分;下午14:00分--17:30分
7.2 现场报名地点:株洲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县分中心
7.3 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各售价400元,图纸资料(电子版)和技术标专用投标材料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7.4 澄清答疑等资料采用书面发布方式。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9时30分,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9时30分。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间为:2017年6月29日9时30分。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或资格审查未入围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9时30分,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9时30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9 日 9 时 30 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为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县政府门户网。
11.行政监督
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处
地 址:株洲县渌口镇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15273352888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 号运成大厦12楼
联 系 人:王萍 陶俊安
电话:0731-276997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