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龙泰热电有限公司氮氧化物超低排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SS20170604-B037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莱州龙泰热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1.1本莱州龙泰热电有限公司氮氧化物超低排放项目已由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资金渠道: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名称:莱州龙泰热电有限公司氮氧化物超低排放项目
1.3项目编号: SDSS20170604-B037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招标范围:
新建三套SCR脱硝系统,建造完成后SCR脱硝系统独立运行,保证出口烟气中氮氧化物的浓度达到50mg/Nm?(标态、干基、6%O2)以下,EPC总承包方式建造,为交钥匙工程。包括能满足3×130t/h脱硝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需具备的工艺系统及土建建(构)筑物的设计、设备选型、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使用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2.4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总工期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技术规范书要求及国家、行业规定的现行验收技术标准,质量等级达到合格要求(标准)。
2.6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对代理商、联合体投标的约定:不允许。
2.8投标报价方式:固定价格,总价一次包死。
2.9投标报价范围:完成“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的完税价格。
2.10投标报价计价方法:按每台设备的最小单元和工程的分部分期项自行列出工程量清单,并以工程量清单进行综合报价,包括单价、合价、总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应≥10000万(壹亿)元人民币;
3.2具有环境工程设备制造资质,环境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近五年内具有10台及以上CFBSCR脱硝改造工程业绩,并具有2年以上良好运行业绩;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5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3.7投标人须保证业绩证明真实有效,如有造假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黑名单,3年内禁止在山东能源龙矿集团内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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