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沙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宣传及促进社会共治”工作购买服务
广东德信行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
2017年南沙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宣传及促进社会共治”工作购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DXH2017GZ020C08。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南沙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宣传及促进社会共治”工作购买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295.0000。
四、服务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18年1月30日止。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宣传及促进社会共治”工作购买服务;
2.数量:
1项;
3.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书;
4.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6.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7.监管部门: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情况,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
1、请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4)《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5
)
投标人在采购文件发售期间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情况截图。
2
、
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或电子邮件以上资料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dxhtender.com)文件下载专栏下载。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60元(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汇款单注明项目编号。汇款单连同投标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广东德信行招标有限公司020-85208596或电子邮件至dxh@dxhtender.com。
3
、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成功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06-08至2017-06-27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德信行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棠安路
119号金悦大厦7楼广东德信行招标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6-2814:
30。
九、提交投标
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棠安路119号金悦大厦7楼广东德信行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
2017-06-2814: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棠安路
119号金悦大厦7楼广东德信行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自2017-06-08至2017-06-14止。
十三、1.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
www.dxhtender.com
2.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及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联系事项
| (一) | 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东侧林荫路市场和质量监管综合服务大楼 |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电话:34687137 | |
| 传真:34687122 | 邮编:511455 | |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德信行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棠安路119号之一金悦大厦7楼 |
| 联系人:莫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085188 | |
| 传真:020-85208596 | 邮编: 510665 | |
| (三) |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 联系电话:020-85208593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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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广东德信行招标有限公司 | ||
| 发布时间:2017-06-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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