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KGSG-ZB-20171132
一、招标条件
沅陵县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已由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沅发改行审字[2015]63号文、[2017]6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沅陵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沅陵县沅陵镇;
2.2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3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4保修要求: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2.5规 模:总建筑面积约4900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招标范围:沅陵县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一标段为新建沅陵县鹤鸣山小学教学楼建筑面积约3300平方米。二标段为新建沅陵县溪子口小学教学楼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 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不接受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且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1 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交,则提供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交,则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3.6 参加本次投标申请的单位,投标人可申请二个标段的投标报名,但只允许一个标段的中标(即一标段中标后不得进入二标段的抽取活动)。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 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
五、补充内容
5.1 报名时间:2017年 6 月 12 日至2017年 6 月 16 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止(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报名地点:沅陵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5.2 投标人须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①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6.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 6 月 12 日至2017年 6 月 16 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止,获取地点:沅陵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 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400元,其他资料另计,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形式发布。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沅陵县教育局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745-4231659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湖天大道新时代广场北栋22楼2204室(沅陵县农机局正对面)
联系人:吴宏辉
电 话:0745-8673088 0745-22965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