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沙县夏茂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6,截止日期:2017-07-12,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三明沙县乡道Y014夏茂至洋邦公路改建工程,所属区域:福建-三明-沙县,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沙县夏茂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FJJH〔2017〕01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FJJH〔2017〕012 |
| 开标时间:2017-07-12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沙县夏茂镇人民政府 |
| 所属地区: |
|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沙县乡道Y014夏茂至洋邦公路改建工程已由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沙发改〔2016〕基字68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县夏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沙县夏茂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沙县乡道Y014夏茂至洋邦公路改建工程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20公里/小时,路基宽7.5米(双向二车道)路线起于夏茂长阜与夏梓线顺接起点桩号K0+000、经土堡、至终点岩光村K3+000,路线全长3公里。其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及环境保护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工程造价约804万元,该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执业资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 3.4本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被评定为最新福建省交通厅现行普通公路项目信用考核为C、D级的施工企业。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申请本标段的投标,若投标人出现关联企业,则按废标处理。 3.7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月16日至2017年 6月22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县新华都四楼)采用无记名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投标单位根据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施工图纸等设计资料,需购买者3天内提供,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计取,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5.评标办法本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7月11日下午17: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16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7月 12日下午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沙县新华都四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同时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沙县夏茂镇人民政府 ; 地址:沙县夏茂镇人民政府 ,邮编: 365501 ; 电话:15959847510 传真:0598-5504267; 联系人:张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沙县支行 账户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09 158 434 721 交易中心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沙县新华都四楼 电话: 0598-5845836 监督机构:沙县交通运输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