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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庆春路183号商业场地三年租赁权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庆春路183号商业场地三年租赁权招标公告项目名称庆春路183号商业场地三年租赁权项目编号F1700118点击数64次挂牌价格首年28万元地域浙江杭州市下城区出租标的基本情况1、出租标的地址:庆春路183号2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庆春路183号商业场地三年租赁权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庆春路183号商业场地三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F1700118

点击数

64次

挂牌价格

首年28万元

地域

浙江杭州市下城区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1、出租标的地址:庆春路183号

2、出租面积:约76.71?

3、出租用途:各类商品零售及服务等,重餐饮除外

4、出租年限:3年

5、免租期限:1个月

6、出租标的其他情况:

(1)标的位于庆春路与孝女路交叉口,邻近地铁龙翔桥,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

(2)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出租方

名称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

华隽

联系地址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内

联系电话

13083985960

承租方应当具备

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其他资格条件:

(1)承租方自2013年1月1日起至竞租报名截止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场内网络电子竞价

交易条件

1、租金挂牌价格:首年28万元,前两年租金价格相同,第三年起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率3%

2、竞租保证金:3.5万元,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应交纳竞租保证金至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递交全部竞租报名登记资料。租赁合同签订后且浙江产权交易所收到租赁双方全部交易手续费后,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按约定及时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租金的支付方式:租金按先付后用原则每六个月支付一次。第一期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付清,其余租金按租赁年限每六个月支付一次,均提前30天支付下一期租金。

4、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三个月租金,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5、本次出租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可以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在租赁合同项下租赁场所作为住所地或经营场地依法登记设立全资公司或控股公司。并在征得出租方同意的前提下,由承租方设立的该等公司承继承租方在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各方就租赁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且承租方须同意就其设立的公司履行租赁合同项下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租金、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其他约定费用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7、税收及有关费用的承担: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担。

公告期限

及其他事项

1、公告挂牌期:自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年月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浙江产权交易所递交全部竞租报名材料及交纳竞租保证金(日常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地点: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中心4号楼18层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逾期无效。

2、若公告挂牌期内,只有一家合格承租方报名,则该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若公告挂牌期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承租方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4、若公告挂牌期内,未征集到合格承租方,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1.企业法人应提交:

(1)经意向承租方签字确认的《承租意向登记表》、《电子网络竞价会资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实地勘察证明;

(5)承诺函。

2.自然人应提交:

(1)经意向承租方签字确认的《承租意向登记表》、《电子网络竞价会资料》;

(2)意向承租方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实地勘察证明;

(5)承诺函。

联系方式

浙交所何女士87297331/13989847287

决策文件

办公会议纪要

标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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