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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金挂牌价格:首年28万元,前两年租金价格相同,第三年起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率3%
2、竞租保证金:3.5万元,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应交纳竞租保证金至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递交全部竞租报名登记资料。租赁合同签订后且浙江产权交易所收到租赁双方全部交易手续费后,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按约定及时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租金的支付方式:租金按先付后用原则每六个月支付一次。第一期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付清,其余租金按租赁年限每六个月支付一次,均提前30天支付下一期租金。
4、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三个月租金,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5、本次出租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可以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在租赁合同项下租赁场所作为住所地或经营场地依法登记设立全资公司或控股公司。并在征得出租方同意的前提下,由承租方设立的该等公司承继承租方在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各方就租赁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且承租方须同意就其设立的公司履行租赁合同项下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租金、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其他约定费用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7、税收及有关费用的承担: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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