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租金挂牌价格及竞租保证金:
标的1(项目编号F17000124-1)庆春路177-179号,首年56万元,竞租保证金14万元。
标的2(项目编号F17000124-2)庆春路191-1号,首年33.5万元,竞租保证金8.5万元。
标的3(项目编号F17000124-3)庆春路187号,首年25.5万元,竞租保证金6.5万元。
标的4(项目编号F17000124-4)庆春路189号,首年17.5万元,竞租保证金4.5万元。
标的5(项目编号F17000124-5)庆春路175-1号,首年31万元,竞租保证金8万元。
各标的租金前两年租金价格相同,第三年起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率3%。
2、租金的支付方式:租金按先付后用原则每六个月支付一次。第一期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付清,其余租金按租赁年限每六个月支付一次,均提前30天支付下一期租金。
3、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三个月租金,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本次挂牌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5、承租方可以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在租赁合同项下租赁场所作为住所地或经营场地依法登记设立全资公司或控股公司。并在征得出租方同意的前提下,由承租方设立的该等公司承继承租方在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各方就租赁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且承租方须同意就其设立的公司履行租赁合同项下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租金、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其他约定费用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6、税收及有关费用的承担: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