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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吉林枢纽西环线及相关工程XH-01包 点灯单元及灯丝报警 XH-02包 微电子接收器 XH-03包 电源屏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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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铁路局受 长吉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为 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吉林枢纽西环线及相关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
|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 |||||
| 1、项目名称 | 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吉林枢纽西环线及相关工程 | ||||
| 2、招标单位 | 长吉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
| 3、建设地点 | 吉林省 | ||||
| 4、工程规模 | 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吉林枢纽西环线及相关工程(改建沈吉线)自马相屯站(含) 至吉林站(不含)线路全长40.881公里。其中:新建单线 32.241公里(其中并行既有线段3.1公里,跨珲乌高速大桥段按预留双线一次建成0.416公里),改建既有线2.34公里,利用既有线6.3公里 | ||||
| 5、总投资 | 220056万元 | ||||
| 6、代理机构名称: | 沈阳铁路局 | ||||
| 7、标段划分 | XH-01包 点灯单元及灯丝报警,XH-02包 微电子接收器,XH-03包 电源屏 | ||||
| 8、招标内容 | 材料设备 | ||||
| 9、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 | ||||
| 10、计划工期 | 2个月 | ||||
| 11、质量标准 | |||||
| 12、合同估算价 | 0万元 | ||||
| 13、投标保证金 | 4.20万元 |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企业资质要求 |
1、XH-01包 点灯单元及灯丝报警标段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XH-01(点灯单元及灯丝报警)包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投标物资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或原铁道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 3)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4)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2015年和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6) 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基建大中型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近三年供货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和安全运行证明(铁路局或铁路公司(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和青藏铁路公司)主管处室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影印件); 7)应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主要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9)以上商务、技术资质、相关认证、业绩证明、检验报告等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屏或可查询的依据(途径)。
2、XH-02包 微电子接收器标段XH-02(微电子接收器)包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4)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有资质的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合格报告; 5)投标物资必须在铁路大中型或国家相关重点工程有近三年供货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和安全运行证明(铁路局级以上主管处室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影印件)。 6)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附(2015年和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7)以上商务、技术资质、相关认证、业绩证明、检验报告等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屏或可查询的依据(途径)。 3、XH-03包 电源屏标段 XH-03(智能电源屏)包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投标物资须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或原铁道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 3)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4)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2015年和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6) 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基建大中型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近三年供货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和安全运行证明(铁路局或铁路公司(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和青藏铁路公司)主管处室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影印件); 7)应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主要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9)以上商务、技术资质、相关认证、业绩证明、检验报告等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屏或可查询的依据(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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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投标 | ||||
| 3、其他要求 | |||||
|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 |||||
| 1、报名时间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7-06-20 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7-06-26 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 ||||
| 2、报名要求 |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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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招标文件起止 | 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 2017-06-20 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 |||
|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 2017-06-26 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 | ||||
|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1250号(909室)长吉公司物资部 | ||||
| 5、招标文件售价 | 200元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并且提供相应汇款单据复印件。 | ||||
|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投标截止时间 | 2017-07-14 10:30:00 | ||||
| 2、开标地点 |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五、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公章) | 长吉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1250号(909室) | 邮编 | 130000 | ||
| 联系人 | 郑征义 | 电话 | 0431-86125738 | ||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 沈阳铁路局 | ||||
| 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4-1号 | 邮编 | 110002 | ||
| 开户行 | 交通银行北京永定路支行 | 电话 | |||
| 账号 | 110060779018150040755 | 联系人 | |||
| 传真电话 | 略 |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