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张家界市新型人民防空疏散基地项目设计、施工(DB)总承包项目已由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投资[2016]254号文同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界市人防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经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现招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张家界市新型人民防空疏散基地项目设计、施工(DB)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武陵源区军地坪办事处宝峰路。 2.3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2.4 项目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3710.36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3168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5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095平方米;估算总投资16000万元(含土地款4000万元)。 2.5招标范围:张家界市新型人民防空疏散基地项目设计、施工(DB)总承包。其中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含地勘等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的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人防、电气等)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财政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详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365天。 设计工期: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 5日内完成方案优化,方案优化后 20 日内提交初步设计(含报建图),初步设计经批复后 30 日内提交施工图。 2.7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施工概算上限值为1.1亿元。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人防设计资质单位按照国人防【2013】417号文件规定,到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办理人防设计资质报备,具体报备流程:①投标人报名时单独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人防设计资质作为报备资料;②报名截止后由招标人到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统一进行报备。 3.2、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设计甲级资质;ƒ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建筑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3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 3.3、联合体牵头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4、设计单位需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前36个月的设计业绩,业绩文件验证时间以建设单位签发的中标通知书或者设计合同时间为准。非联合体须具有2个及以上建筑面积不少于三万平方米的公共民用建筑工程(含人防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则需分别提供相应业绩(建筑工程专业设计单位提供2个及以上建筑面积不少于三万平方米的公共民用建筑工程业绩,人防工程设计单位提供2个及以上人防工程业绩,其规模不受限制)。 3.5、拟承担本项目牵头人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任职资格; 3.6、拟任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7、非联合体单位法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和要求,即: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且无在建工程。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参照国家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捌拾万元整。 5.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可递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5.4.1投标人登陆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jjsggzy.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右上方“保证金缴纳查询”或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专区“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5.4.3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或个人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4.5投标人应及时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相关中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缴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44-8833296)。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5.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保证金将会导致不及时或增加退还保证金手续,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6、设计补偿费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人不作解释说明。 7.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7.1报名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投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设计负责人于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区(张家界市南庄路109号南庄星座17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牵头单位出具的单位介绍信; (2)联合体协议书; (3)项目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法人证明书原件或者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6)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7)设计业绩中标通知书原件或设计合同原件 ; (8)拟任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和注册证书原件; (9)拟任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 件; (10)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11)拟任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必须提供安全考核合格 证书C证原件; (12)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公布的省外入湘企业基 本情况登记打印件或者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入湘施工登记证。人防设计资质单位 按照国人防【2013】417号文件规定提供: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人防设计资质复印件。 (13)各法人单位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4)以上报名资料谁提供谁盖章,还须加盖牵头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7.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17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区(地址:张家界市南庄路109号南庄星座17楼);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 本次监督机构: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科,电话:0744-2166602;张家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4-2160211。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界市人防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谷先生 联系电话:1370744182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公园世家7B701 联 系 人:方女士 电话:0744-2833999 18907443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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