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赣州中央苏区反“围剿”战争纪念园周边道路建设工程二期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西-赣州-宁都县,所属行业分类:道路,采购业主: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07301705220203 招标编号:赣建宁招字【2017】44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名称
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工程项目
中央苏区反“围剿”战争纪念园周边道路建设工程(二期)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宁都县梅江镇下廖村、迳口村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宁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宁发改投字[2012]88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层次
结构
砖混
项目总投资
7455.67 万元
本项目投资
1201.20 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
100.00%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项目包含新建城市道路777.96米、排水系统、绿化亮化工程、人行道铺装、交通标识标线等市政设施。
标段划分
一标段
二标段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营业执照
在有效期内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
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资格证件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企业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项目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技术负责人
/
关键岗位人员
拟派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其他要求
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报价承诺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2011735.87元,要约价为:10809750.67元,要约价即为中标价;2、本工程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3、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1)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企业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2)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附本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并附本人身份证;(4)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5)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人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7)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出具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或外埠来赣投标人应当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登记并通过审核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能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及拟派人员信息;(8)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或提供赣州市辖区内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9)承诺书;(10)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其他材料原件。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5、投标企业网上报名的建造师必须与参加开标的建造师一致,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6、如有发现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记投标单位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7、中标单位的建造师和五大员的到岗到位要求按赣市建字[2016]113号文件执行,实行人脸识别考勤,建造师缺岗每天罚款贰仟元人民币、五大员缺岗每人每天罚款壹仟元人民币,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需在15天内重新补足履约保证金。8、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下午15:00时;9、本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联系人
赣州分公司20150914014
联系电话
13763910519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20日至2017年07月07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五天)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拟定于2017年06月21日
获取方式
自行下载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拟定于2017年06月21日
获取地址
自行下载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17年06月19日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17年06月19日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负责人
经办人
2017年0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