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沅水重要河段治理怀化市溆浦县江口镇段岸坡整治工程(一期)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湖南省沅水重要河段治理怀化市溆浦县江口镇段岸坡整治工程(一期)已由怀水建管【2017】27号文件批准建设、经溆发改招[2017] 24号文核准,批准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溆浦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湖南省沅水重要河段治理怀化市溆浦县江口镇段岸坡整治工程(一期)。2.2 建设地点:溆浦县大江口镇江坪社区。2.3建设规模:修建河段位于沅水与溆水交汇处的沅水左岸大江口镇江坪社区,岸坡整治长度626米。该项目防洪工程堤防及穿提建筑物的级别为5级,完善防洪监测和管理设施。设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本次招标规模约 1000 万元。2.4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项目分为两期,第一期 k0+260--k0+886 ,本次招标先实施第一期工程的建设,第二期按招标人的要求另行安排施工时间。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为 8 个月。2.5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3.4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3.5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3.6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7年6月 20 日~2017年6月24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