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1,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泉州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2017年暑假修缮项目,所属区域:福建-泉州,所属行业分类:学校,招标代理: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17]081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17]081 号 |
| 开标时间:2017-07-04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 |
| 所属地区: |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2017年暑假修缮项目 已由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以泉开管经〔2017〕2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崇文街1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1、教学楼内墙裙改造工程;2、体育馆西侧排球场改造工程;3、教学楼后楼东侧一楼学术报告厅改造工程,最高控制价为69.710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1、教学楼内墙裙改造工程;2、体育馆西侧排球场改造工程;3、教学楼后楼东侧一楼学术报告厅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最高控制价为69.7104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日历天(综合考虑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天气影响)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若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经理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或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 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 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止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泉建交易(2009)7号。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6 月 22 日8时00分至2017年 6 月 26 日18时00分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标书软件打开。 4.3施工图纸按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 13559599215/13626065868 5. 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汇入。 注:若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件 执行 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 7 月 4 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信上,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接收材料,贴上交易所提供的专用标签(注明交标序号和招标编号)并排放在收标室相应序号的柜子里,方便评标时查找。同时将收件回执交投标人,届时由投标人凭此回执退还原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 地址: 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崇文街1号 ,邮编:362000 电话:13859767887 联系人: 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星际大厦302#-304# ,邮编: 362000 电话: 13626065868/13559599215 ,传真:0595-22102275 联系人: 小林、小傅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监督部门: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 2017年 6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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