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平江县土石方工程评标定标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预交低价中标差额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拾捌万元整 ,合计人民币壹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 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请从2017年06月26日~2017年06月30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以及相关澄清与答疑均在湖南省招标投监管网和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07 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江县政务中心一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平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6284469。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平江县三阳乡人民政府
地址: 平江县 三阳乡
联系人:戴先生
电话:13974000075
招标代理机构: 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平江县新城区康乐村综合电力三楼
联 系 人: 易小姐
电 话: 0730-6668816 18075701300
电子邮箱:39331653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