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 工程编码 | 130727170007-001 | 所属地区 | 阳原县 |
| 工程名称 | 阳原县锦绣悦珑湾小区及锦绣家园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勘察) | ||
| 建设单位 | 阳原县弘州锦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工程地点 | 阳原县西城镇龙泉路东侧和中苑路东侧 |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勘察招标 | |
| 工程招标范围 | 本项目勘察 | ||
| 招标代理单位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2471.43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丰富的经验和足够的能力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联系人 | 吕工 | 联系方式 | 0311-85850195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06-26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7-06-30 17:0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7-06-26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7-06-30 17:0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7-6-26 9:00至2017-6-30 17:00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内容 |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阳原县锦绣悦珑湾小区及锦绣家园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工程勘察)已由阳原县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核准文号:阳审项【2017】004号,招标人为阳原县弘州锦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大华建设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阳原县锦绣悦珑湾小区及锦绣家园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 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工程勘察) 建设单位:阳原县弘州锦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阳原县西城镇龙泉路东侧和中苑路东侧 招标范围:本工程勘察 工期:7天 质量要求:合格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丰富的经验和足够的能力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 潜在投标人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报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到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到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阳原县弘州锦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永胜 电话:13643338681 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工 电话:0311-85850195 18032450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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