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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2017年度连平县农业综合开发隆街镇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7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2017年度连平县农业综合开发隆街镇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批复文号河财农综【2016】58号批复单位河源市财政局招标人连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项目所在地区 河源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工
  项目名称  2017年度连平县农业综合开发隆街镇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批复文号  河财农综【2016】58号
  批复单位  河源市财政局
  招标人  连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项目所在地区  河源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2017年度连平县农业综合开发隆街镇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017年度连平县农业综合开发隆街镇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河源市财政局(河财农综2016】58)批复核准,项目业主为连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平县隆街镇

2.2工程规模:修建拦河坝1座,衬砌渠道34.82公里,修建渠系建筑物40座,修建田间道路0.53公里,总预算造价约为1636.35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4招标内容:为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的水利工程内容的施工。

2.5工程质量要求:竣工验收符合《广东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在河源市办理《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或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两者均须无在建项目任务。企业注册所在地不在河源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在册人员。

3.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如若发现当废标处理

3.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6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7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法【2012】24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须已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

4. 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627日至201773日节假日、休息日除外(每天8:30~12:00, 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7317:30。

4.2报名地点:河源市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新城大道中原计生局办公大楼)。

4.3到交易中心参加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5.1《营业执照》副本、《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或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公布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及复印件;

5.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4拟派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5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原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6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已备案的《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网上打印件

5.7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凭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

5.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必须由工商管理部门监制的原件填写)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5.9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在本单位已缴纳社保满三个月以上(20173月至20175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保部门的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自备,以便核验未能提供的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10投标企业须具备IS0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位一体认证证书原件;

5.11企业需提供近三年1600万元以上已完工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业主咨询电话)原件;

5.12投标人须报名前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人员档案查询记录情况原件。

注明:(1)报名资料对应复印件及打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用A4纸编制一式两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逐页(封面除外)标注连续页码;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签名(签名章代替),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

2)报名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①资料不齐的②没有按规定编制的;③没有按规定盖章的;④没有按规定签名的。

6. 投标人须知

6.1投标企业应在报名前(以银行汇款凭证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为30万元(大写:拾万圆整)。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银行账户直接转入如下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过长名称可简写),如未达到要求,拒绝报名;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76279:00至20177315:30。

开户单位:  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平县支行

   号:  9440 0701 0000 8189 31

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 0762-4388789

6.2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家数不足3家,重新组织招标。

6.3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四人同时参加投标报名、开标会等,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4 按照关于转发《河源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规建[2012]361号)规定,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报名前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拒绝报名,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当地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8110:30,地点为河源市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新城大道中原计生局办公大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招标公告在民营经济报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yggzy.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和连平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lianping.gov.cn)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62-4321321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62-4285999

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梁生            联系电话:0762-4388789

                                                   2017627

  相关附件工程招标文件.wps
  发布人  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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