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8,公告主要内容为:来宾华2017年“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村屯公共照明试点项目竞标,所属区域:广西-来宾-金秀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HCLB2017-148,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拟对一批照明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2017年“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村屯公共照明试点项目
项目编号:HCLB2017-148
采购项目预算:叁拾肆万元整(¥340000.00元)
竞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需求一览表。
二、竞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的法人资格,生产本次采购货物及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竞标文件提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7月3日上午11时00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开标室(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3日上午11时00分截标后为与竞标人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评标室。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保证金转账底单复印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五、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购买:
购买时间: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购买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谈判文件售价为每套25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不支持邮寄。
购买采购文件时必须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前往:(1)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副本;(3)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副本;(4)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报名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自公告起止日内开具有效),(5)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时);以上资料须递交盖章复印件一套,同时提供原件审查。材料有效、齐全方可进行报名。
六、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 余金财 联系电话: 18378820776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雪英 联系电话:0772-4280780
联系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6215667
七、公告媒体:
本次竞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采购单位: 金秀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