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采购老营房飞机库旧址(八一礼堂剧场部分)保护性迁建工程EPC项目(采购编号:JXZH-NC2017-009)电子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第二次更正公告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南昌市东湖区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本级 | ||
| 行政区域 | 东湖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30日 22:29 |
|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南昌市东湖区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昌市东湖区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本级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东湖区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的委托,根据东湖区财政局下达的东湖2017B000711号文批复,对老营房飞机库旧址(八一礼堂剧场部分)保护性迁建工程EPC项目(采购编号:JXZH-NC2017-009)进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与2017年6月26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一、采购清单:
normal align=center>项目编号 | normal align=center>采购项目 | normal align=center>数量 | normal align=center>采购预算 normal align=center>(人民币) | normal align=center>技术要求 |
normal align=center>东湖2017B000711001 | normal align=center>老营房飞机库旧址(八一礼堂剧场部分)保护性迁建工程项目 | normal align=center>1项 | normal align=center>11168741.06元 | normal align=center>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现就原招标文件中内容更正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评分方法商务分中3.1综合实力:施工项目经理(3分):1)在本单位就职(以近三年内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具有市政或房建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1.5 分,其他不得分。
2)在本单位就职(以近三年内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具有项目经理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5分,其他不得分。
证明材料: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社保缴纳凭证提供原件核验,否则不得分。
现更正为:删除施工项目经理评分内容。
二、原招标文件评分方法商务分中3.1综合实力: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3分):在本单位就职(以近三年内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具备房建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 1.5分;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 1.5 分,其他不得分。(满分3分)
证明材料:职称证及社保缴纳凭证提供原件核验,否则不得分。
现更正为: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3分):在本单位就职(以近三年内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 1.5分;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 1.5 分,其他不得分。(满分3分)
证明材料:职称证及社保缴纳凭证提供原件核验,否则不得分。
三、原招标文件评分方法商务分中3.2业绩中:
2)2014年5月1日-2017年4月30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文物建筑改造设计总承包项目业绩的,得5分;或承接过文物建筑改造代建项目服务业绩的,得5分;若承接过文物建筑改造设计总承包项目业绩同时提供了该文物建筑改造项目代建服务业绩的,该项得15分。
证明材料:文物建筑改造设计总承包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业主单位出具的文物建筑证明材料;代建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原件核验,否则不得分。
现更正为:
2)2014年5月1日-2017年4月30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文物建筑改造设计总承包项目业绩的,得5分,该项最多得5分;或承接过文物建筑改造代建项目服务业绩的,得5分,该项最多得5分;若承接过文物建筑改造设计总承包项目业绩同时提供了该文物建筑改造项目代建服务业绩的,该项得18分。
证明材料:文物建筑改造设计总承包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业主单位出具的文物建筑证明材料;代建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原件核验,否则不得分。
四、原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一览表中(三)商务条款“十、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向中标供应商及时支付合同总价,付款方式如下:4、在本项目新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采购人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待该工程审计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决算价的95%。”
现更正为“十、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向中标供应商及时支付合同总价,付款方式如下:4、在本项目新址建筑工程主体封顶,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60%的工程款;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80%的工程款;待该工程审计完成后,监理人向中标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14天后24天内付至审计价的95%。”
五、原招标文件合同基本条款中“第八条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5、在本项目新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采购人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待该工程审计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决算价的95%。”
现更正为:第八条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5、在本项目新址建筑工程主体封顶,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60%的工程款;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80%的工程款;待该工程审计完成后,监理人向中标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14天后24天内付至审计价的95%。”
???六、原招标文件采购合同文件格式中“第十二条付款办法:4、在本项目新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采购人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待该工程审计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决算价的95%。”
现更正为“第十二条付款办法:4、在本项目新址建筑工程主体封顶,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60%的工程款;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80%的工程款;待该工程审计完成后,监理人向中标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14天后24天内付至审计价的95%。”
normal align=justify>七、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文件中:4.工程预算书
normal align=justify>现更正为:4.工程估算书
八、现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出更正,以更正后的澄清(答疑)文件为准;请报名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澄清(答疑)文件以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
采购人名称:南昌市东湖区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
采购人地址:南昌市东湖区
采购人联系人:闵馆长
采购人联系电话:0791-87838998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翠林路鹿璟名居D栋2801
联 系 人:冯女士
电 话:13672222537、0791-83800108
传 真:0791-83800108
电子函件:448038419@qq.com
账户名称: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红谷滩支行
账 号:7919104418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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