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里地区噶尔县新乡电站技改维修改造工程已由西藏噶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噶发改字[2017]1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贷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西藏阿里地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西藏熠昱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概况: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维修冲沙闸,重建尾水导流墙,修复厂房,大修2台水轮机,更换调速器,维修2台发电机,增加厂房保温、升温措施,改造厂房照明措施。
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建设地点:阿里地区噶尔县。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贷款资金,资金已落实。
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
2、拟承担本项目的建造师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07月03日至2017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10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7时0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到西藏熠昱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阿里项目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单位介绍信、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事宜时提供,区外投标企业必须是在藏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投标企业须经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3)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近三年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交竣工证明为准);
(4)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B证、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员)的相应上岗证书;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事宜的须载明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7月26日17时00分,地点为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阿里地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西藏熠昱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里地区燃料公司办公楼二楼(陕西路29号)
联 系 人:赵镇东 岳英鉴
电 话:13889071233 15182565778
传 真:0897-28254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