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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绿化部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受佳木斯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由黑龙江省安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招标,监督监管部门为佳木斯市水务

 1.招标条件

受佳木斯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由黑龙江省安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招标,监督监管部门为佳木斯市水务局。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下达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资金来源佳木斯市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ALZBG2017-003,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2.2 招标内容:佳木斯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厂区绿化。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一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为2017年9月中旬至2018年5月末。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承担本项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4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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