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7091号 |
| 开标时间:2017-07-27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广睿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福州市户外广告和灯光夜景建设管理办公室 |
| 所属地区: |
|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7091 1.招标条件 本福州市城区夜景灯光控制系统建设项目(施工)已由福州市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审批情况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户外广告和灯光夜景建设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投资,招标人为福州市户外广告和灯光夜景建设管理办公室,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广睿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一江(闽江)、一湖(西湖)、两山(金鸡山、金牛山)、多节点(白塔、乌塔、屏山镇海楼、文庙、三坊七巷、五一广场以及各城市出入口等重要节点)、三横三纵、两环和一线(机场快速路) ;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25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福州市主城区一江(闽江)、一湖(西湖)、两山(金鸡山、金牛山)、多节点(白塔、乌塔、屏山镇海楼、文庙、三坊七巷、五一广场以及各城市出入口等重要节点)、三横三纵、两环和一线(机场快速路)的夜景灯光控制系统建设。 招标内容:东部办公区(中控室)、市园林局及各区分设区级分控室、“一江一轴一线三中心”各夜景设施控制终端等的建设。①主监控中心建设:LED大屏幕显示系统、监控中心主要设备、基础软件、ups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电话录音系统、音频扩音系统;②区监控中心建设;③夜景亮化控制系统软件建设;④终端设备建设;⑤监控中心装饰工程等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24035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0个日历天,并完成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交付业主使用; 2.6 标段划分:\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 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对于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如下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个单位;联合体应由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做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对于是否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认定,应与联合体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职责分工认定;联合体须满足上述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中投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4本 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的投标;(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 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榕建综〔2009〕43号)、《关于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榕建招〔2010〕20号)、《关于印发《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榕建综〔2010〕37号)。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请于2017年7月3日09时00分至2017年7月7日 17时30分 通过采用无记名方式到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百宝图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套件V1.0-电子招标文件生成器和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 (V4.5.2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8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递交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形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户外广告和灯光夜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10层1003室,邮编:350007 电子邮件:\ 电话:0591-83306603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广睿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11号轻安大厦15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件:\ 电话:0591-86390536、13348284518,传真:0591-88073129 联系人:林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