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GZDZ-GC -2017-008
1. 招标条件
凉山州木里河固增水电站,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凉山州木里河固增水电站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川发改能源﹝2017﹞87号)核准兴建。项目发包人为木里县固增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招标人”),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目前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建设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固增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境内的木里河干流上,系木里河干流(上通坝~阿布地河段)水电规划“一库六级”的第五个梯级,采用引水式开发方式,上游与俄公堡电站衔接,下游与立洲电站相联。工程主要任务为发电,并兼顾下游生态环境用水要求。电站装机容量172MW,引用流量185.2m3/s,水库正常蓄水位2215.00m,总库容48.4万m3,电站利用落差127m。多年平均年发电量6.856/7.387亿kW·h(单独/联合)。
根据初步设计审定成果,工程枢纽由拦河闸坝、进水口、引水隧洞、调压室、压力管道、地面发电厂房组成,为典型的引水式电站。闸坝轴线位于小沟河沟口下游400m,最大闸高27.00m,压力引水隧洞沿木里河左岸布置,引水线路长11.15km,调压室布置在厂房后部山体内,采用阻抗式,压力管道采用两条主管分组向四台机组供水,地面厂房布置在曼念吉冈沟口下游约200m的木里河左岸Ⅰ级阶地上,开关站布置在厂房上游侧。
本工程为Ⅲ等中型工程。建筑物级别为:永久性主要水工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5级。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固増水电站施工辅助工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的勘测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试运行,配合发包人进行政府工程验收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本电站施工图阶段的勘测设计、技术服务等工作(包括环境保护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
(1)首部枢纽工程
主要工作内容(不限于):泄洪闸、冲沙闸、挡水坝、取水口、护坦等建筑物施工、金属结构及设备安装、监测仪器埋设及施工期观测、库底清理。
(2)引水工程
主要工作内容:引水隧洞、调压室(含调压室交通工程)、压力管道土建施工及钢管制安、设备安装、监测仪器埋设及施工期观测。
(3)厂区枢纽工程
主要工作内容(不限于):主副厂房建筑及装修、升压变电工程、尾水渠和回车场等土建施工,厂房机电设备安装,监测仪器埋设及施工期观测。
本合同标段与送出工程的分界点为升压变电站出线门型架下。
(4)交通工程
主要工作内容:上坝公路、进厂公路、省道216线局部改线公路、调压室公路、施工区域内的通村公路恢复。
(5)房屋建筑工程
主要工作内容:辅助生产厂房、仓库、办公室、值班公寓及附属设施、室外工程及厂区绿化。
(6)其他工程
主要工作内容:照明线路工程、通讯线路工程、厂坝区及生活区供水排水工程、厂坝区供电线路工程、工程整理、美化设施工程和其他等工程。
(7)施工辅助工程
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承包人自行设计、施工的场内临时道路、施工支洞、导流工程、场内施工供电、供水、供风,以及砂石加工系统、砼生产系统、金属结构加工制作场、承包人营地及辅助设施以及发包人提供道路、桥梁的施工期维护、管理等。
nth="12" year="1899" xmlns:st1="st1" xmlns:w="w"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2.2.3 设备、材料采购;
包括电站永久设备、工程建设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
nth="12" year="1899" xmlns:st1="st1" xmlns:w="w"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2.2.4 建设管理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工程勘测设计管理、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包括质量、进度、重大技术变更管理、建设协调等);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竣工资料整理及移交等。
nth="12" year="1899" xmlns:st1="st1" xmlns:w="w"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2.2.5 环境保护工程
主要工作内容:施工期环境保护、人群健康保护,工程环境恢复和水土保持工程、库岸防洪堤工程等。
nth="12" year="1899" xmlns:st1="st1" xmlns:w="w"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2.2.6 其他工作
(1)施工期水情测报工作;
(2)环境监测,水土保持工程监测;
(3)电网要求的并网试验(包括国家现行有关规程规范规定的和四川省电力公司要求的机电设备上网运行必需在正式投入商业运行前完成的各项试验)、试运行(连续72小时);
(4)完成发包人委托的阶段性验收、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
(5)负责地方关系协调。
2.2.7土地复垦工作
承包人应按照批准的土地复垦方案对临时用地进行恢复处理。
2.3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2017年10月下旬进场;2020年8月31日前,实现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21年2月28日,项目完工。
工程施工总工期为40个月,从开工到第一台机组发电34个月,完建期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水力发电)甲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投入本合同的实施,以满足工程的需要。
(5)近10年以来,具有1个同等及以上规模的水电站工程施工业绩(含在建工程);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15年以上的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或水利水电工程设计经验,且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8)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10年以上水利水电工程设计经验,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且担任过类似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总工程师或设计负责人;
(9)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10年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担任过类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负责人;
(10)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10年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经验,具有类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且担任过类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
(11)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机构设置齐全,人员配置合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不超过3家。
(2)须提交由联合体成员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牵头单位为设计或施工企业)。协议须明确责任方和成员方所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责任,并指明联合体成员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3)提交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5)联合体的组建方式和投标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联合体中拟任项目经理和项目常务副经理必须由责任方的人员担任;
(7)联合体责任方和成员方均应满足上述3.1款第(1)、(4)、(6)条的规定;联合体的资质总和应满足上述3.1款第(2)(3)条的规定,业绩总和应满足上述3.1款第(5)条的规定;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安排必须符合上述3.1款第(7)、(8)、(9)、(10)条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7月 7 日开始登陆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spprec.com)“系统登录入口”中“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等)。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交。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8 月 29 日10时30分,地点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木里县固增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
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西昌市胜利路66号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
3栋1404室
邮 编:615000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张先生、唐先生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0834-3203858 电 话:028-65013213
传 真:0834-3203858 传 真:028-84597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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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工行凉山分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成都九眼桥支行
账 号:2320632109100149421 账 号:20090142100024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