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星社区头桥港东路工程的施工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编号:3212831707240203-BD-001)
1. 招标条件本 天星社区头桥港东路工程 已由 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关于实施天星社区头桥港东路工程项目的决定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现委托 泰州市正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天星社区新星村
(2)规模:工程造价约61.2万元,加铺混凝土路面约6000㎡。
(3)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8月30日计划工期:91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天星社区头桥港东路路面改造等工程施工。
2.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进场施工预付合同价款的5%,以后按进度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总额的40%,余款三年付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的对应日付合同价的25%,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的对应日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0%,竣工验收合格三年后的对应日付审计结算价的10%。每次付款时须经监理方和建设方代表签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临时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6)其他:无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标联合体投标。
□接受?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txprtc.com)”,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下载”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8月5日 0:00时起,至2017年8月10日 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见附件 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txprtc.com)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btb.com)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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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泰兴经济开发区福泰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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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亚萍 0523-87609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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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泰州市正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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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3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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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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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523-87639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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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17年08月04日 |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评标办法及标准。
评标办法及标准:
评标办法.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