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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设备采购及指导安装(七标段)二次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7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枣强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北方生态环境市政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EPC总承包人,现决定对该工程EPC总承包设备采购及指导安装(七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2、本次招标工程项
招标公告
1、枣强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北方生态环境市政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EPC总承包人,现决定对该工程EPC总承包设备采购及指导安装(七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枣强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设备采购及指导安装(七标段)二次招标
2.2建设规模:枣强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规模为30000m³/d。
2.3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2.4工程建设地点:肃临线(县城段)西侧、北环路(西延段)南侧。
2.5供货期: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枣强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设备采购及及指导安装(七标段)二次招标,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
七标段:旋转固液分离机及控制系统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生产或供货能力;
(2)同一个品牌同一型号的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代理商不允许转授代理权,生产商应具有相应的生产、安装资质;
(3)实行生产许可制度或3C认证的产品还应具有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同一标段的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法人关于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原件及2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投标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为代理商须另外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书及产品代理许可证明原件;
(3)、产品质量及性能检测报告(如果有); 
(4)、企业简介等申请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请于 2017年 08月7日至 2017年08月11日,每日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4:30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上资料至本项目招标代理公司报名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地点: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 元(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售后不退)。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方生态环境市政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书校
联系电话:0311-8363414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永兴西路与康泰街交叉口永兴大厦11楼1113室
联系人:秦振阳
联系电话:0318-2100216
传  真:0318-8188111
日 期: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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