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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县集中供热第二热源供热工程建设项目保温管和保温管件采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0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滦平县集中供热第二热源供热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滦平县发展改革局以滦发改核字[2017]1号批准项目并核准了招标方案(核准号:滦发改招标核[2017]4号),且在滦平县基本工程建设招标办公室备案。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滦平县集中供热第二热源供热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滦平县发展改革局以滦发改核字[2017]1号批准项目并核准了招标方案(核准号:滦发改招标核[2017]4号),且在滦平县基本工程建设招标办公室备案。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承德龙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保温管和保温管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滦平县集中供热第二热源供热工程建设项目保温管和保温管件采购
2.2 建设性质:新建
2.3 建设地点:承德市滦平县滦平镇安乐村刺榆沟子内
2.4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新建2x70MW燃煤热源厂一座,供热能力约140MW,并预留2x70MW扩建空间,热源厂烟囱等共用设施按最终规模4x70MW房一次性建设成型,项目建成后与原热源共网运行,作为县城集中供热的第二供热热源;(2)新建第二热源相应配套一次主管网建设,最大管径为DN800,与现状主管合理对接,实现新建供热系统与既有供热系统的互通,保证供热系统的安全。
2.5招标范围:滦平县集中供热第二热源供热工程建设项目预制直埋保温管、弯管、三通、异径管、管帽等管件的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以及保温管道现场补口等,具体内容详见“供货清单”。
2.6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符合技术规范和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8供货周期:甲方发出供货通知后7天内送达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保温管和保温管件的生产和供应能力的制造厂商;
3.2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如投标人不具备钢管、管件的生产能力、资格,须提供与投标人合作的钢管厂家、管件厂家签订的购销合同意向书,且应满足下述条件:(1)与投标人合作的钢管厂家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2)与钢管厂家合作的原材料钢厂的注册资金不低于70亿元人民币、(3)与投标人合作的管件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3投标人具有相关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或钢管)》或提供合作钢管及管件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或管件)》。
3.4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具有用于供热项目的成品保温管(或管件)供货业绩,供货内容应至少包含一项DN800(或以上)口径的成品保温管,且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5投标人具有市级(或以上)检测部门出具的有关投标产品的有效检测报告。
3.6本次招标不接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
3.7投标前,投标人须到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在过去3年有无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8根据“法〔2016〕285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
3.9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到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或滦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8月10日8时30分至2017年8月14日17时00分。
5、招标文件答疑 
5.1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投标人允许提问截止时间前到“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投标人提问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投标人允许提问的时间:2017年8月10日8时30分至2017年8月14日17时00分。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17年9月5日10时30分。
5.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招标人将在解答截止时间前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该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处公布。
5.3在线提疑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通过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上提交,招标人答疑、补遗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9月5日10时30分,地点为:滦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滦平县行政审批局滦平县瓜园村新综合大楼四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和滦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lp.ggzyjyw.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承德龙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汤海龙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承德市世纪城二区2号楼1单元601室
联 系 人:苏东强、张坤、张小娜
联系电话:0314-2066866
传    真:0314-2066866
电子邮箱:hxzb031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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